(一) 為配合學校資源共享、落實與產業界之合作,特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儀器設備資源共享管理要點」訂定本要點,以作為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以下簡稱本系)辦理儀器使用服務之收費依據。
(二) 儀器使用服務之申請:
1、 校內教職員生、校外廠商或機關團體向本系申請儀器使用服務時(需由本系人員操作),如需採樣鑑定分析,以自行採樣送檢為原則。
2、 送檢樣本之儀器使用服務項目如限於設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致無法檢測時,本系得不接受該儀器使用服務之委託。
3、 填寫儀器使用服務申請單,送(寄)交本系辦理。
4、 申請儀器使用服務如用於投標用途,應於申請書上註明。
(三) 儀器使用服務之項目: 依本系現有如下列儀器接受各項之儀器使用服務。
1、 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FTIR)。
2、 紫外光/可見光光譜儀(UV/VIS)。
3、 螢光光譜儀(PL)。
4、 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AA)。
5、 熱重分析儀(TGA)。
6、 示差掃瞄熱分析儀(DSC)。
7、 恆電位儀(CV)。
8、 高壓液相層析儀(HPLC)。
9、 X-ray繞射分析儀(XRD)。
10、 粒徑及介面電位儀(ZETA)。
11、 流變儀(DHR)。
12、 比表面積與孔隙度分析儀(BET)。
13、凝膠層析滲透儀(GPC)。
14、拉曼顯微光譜儀
(四) 儀器使用服務之收費標準:
1、 一般性儀器使用服務收費標準如下表,申請急件者酌予加收五成服務費。
2、 友校、大量樣本或長期連續性儀器使用服務之收費得另行議價。
3、 儀器使用服務費不包含樣品處理費,如需樣品處理應另行酌收費用。
4、 本系儀器使用服務僅對樣本作檢測並提供檢測結果之圖譜或數據,不對檢測圖譜或數據作判讀。
(五) 本校校內單位依校外收費標準之8成收取儀器使用服務費。
校外收費標準(未含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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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立葉轉換紅外線光譜儀FTIR 500元/件 |
紫外光/可見光光譜儀 UV/VIS 500元/件 |
螢光光譜儀 PL 500元/件 |
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 AA 1000元/小時(不含樣品處理) |
熱重分析儀 TGA 1200元/件 |
示差掃瞄熱分析儀 DSC 1200元/件(液氮加500元) |
共軛拉曼光譜分析儀 1600元/小時 |
恆電位儀CV 400元/小時 |
高壓液相層析儀 HPLC 500元/小時 |
X-ray繞射分析儀 XRD 500元/件 |
粒徑及介面電位儀 ZETA 500元/件 |
流變儀 DHR 500元/件 |
BET比表面積量測 2000元/件 |
BET中孔量測 4000元/件 |
BET微孔量測 6000元/件 |
凝膠層析滲透儀 GPC 1000元/件 |
拉曼顯微光譜儀1600元/時 |
雙通道電化學分析儀2000元/件 |
動態機械性質分析儀DMA 2000元/件 |
1、 申請案件及樣本經送達或郵寄本系後,依收件先後順序辦理檢測。
2、 一般案件完成日期為7~10天,急件為3天,經完成檢驗報告後,並寄交委託之申請人或機關團體。
(六) 繳費方式:
1、 服務費用可親至本系系辦公室以現金繳付,或以臨櫃匯款繳付。
2、 服務費用收取後由本校發給紙本收據。
(七) 儀器使用服務費之收入,依據本校「建教合作收支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1款之規定,提成15%為校管理費,其餘由本系依相關規定辦理動支。
(八)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簽奉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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